2018年12月20日,全国首次关于“民法典保理合同调研座谈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我协会全程助力调研的开展,邀请了天津市有代表性的知名保理企业及对保理合同案件有丰富经验的法律专家共同参与调研及座谈。
出席本次座谈的有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黄薇、民法室一处副处长李恩正、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朱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咨询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官协会副会长杜万华、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关丽、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主审法官丁俊峰、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民事处处长吴兆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钱海玲、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王庆娟、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耿小宁、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荆媛媛等法务人员;我协会配合调研开展邀请的保理企业及专家顾问有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会长及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金彪、法务部部长王佳佳、盛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法务经理周哲花、汇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广志、鑫银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永军、副总经理周乐良、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专家学者库法律专家郭强、秘书长魏超、副秘书长张彤及部分银行领导。
此次调研活动为时一天,上午的民法典保理合同调研座谈会上,调研组展开与商业保理企业及法律专家的座谈活动,下午深入我协会推荐的天津星河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进行相关调研。
座谈活动中,我协会的法律专家郭强以实际的商业保理法律案件为出发点以法律的角度提出“对保理这一商业模式的肯定、对真实贸易的理解、确权行为的突破、天津高院保理合同会议纪要的全面提高”等相关意见,郭律师表示目前局面是理论争议众多,实务性不强,操作混乱等现象,迫切需要保理上位法或者保理行业规定拨乱反正,这次保理入民法典工作非常好的机会,一定要从立法高度全新认识保理法律关系,制定出符合社会需求和解决发展难题,利于国计民生的规范性文件。
天津有代表性的保理企业新希望(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会长杨金彪就“真实基础贸易认定问题、债权债务人合谋骗取保理公司资金问题、需对债权转让主体进行确认、基础交易票据认定的问题、关于中征登记的问题”等以实务的角度为基础的问题进行研讨,并指出现阶段保理业务操作中没有明确的指向标,业务开展相对混乱,故借此机会,杨会长希望从立法及事务角度对保理法律关系进行明确规范,保障保理行业蓬勃有序开展。
下午,我协会陪同调研组领导一起去星河保理进行实地相关调研。
此次调研活动,是首次全国性的有关保理入民法典的调研活动。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对此次调研活动的助力也是为了帮助更多的商业保理企业与政府及法律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及时反馈、发现实务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风险。保理入民法典是非常好的机会,从立法高度全新认识保理法律关系并以事务角度对保理法律关系进行明确规范,促进商业保理行业的蓬勃发展为商业保理企业保驾护航。让我们预祝保理入民法典工作能顺利成功!